****县阿恰勒(略)探矿权(略)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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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阿恰勒(略)探矿权(略)出让公告 为促进矿产**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自治区自然**厅委托,**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略)方式出让****县玛尔坎土南锰矿(略)等8个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略) 名称:**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 场所:(略)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阿恰勒(略) 勘查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9.22(略),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 开采标高: (略) **开发利用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勘查工作程度:(略) 勘查投入要求:(略)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三)(略)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略)(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略)时间:2024年04月30日 (略)时间: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6月20日 网上地址:https://(略)gov.cn 六、获取(略)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略)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2024年05月3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人一般情况表(附件2),上传“信用中国(https://(略)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gov.cn)”网站信用报告或截图;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上传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4.保函或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略),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二)因法律法规**策发生重大调整的,探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三)竞买申请人必须通(略)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竞买申请人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略),应及时向当地**机关报案。 (四)网上交易时推荐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五)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不依法履行土(略),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六)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略)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公告内容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略)提出。竞买人一经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矿业权现状、出让程序及所列条件等所有公告内容完全了解并认可,对交易矿业权存在异议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略)。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略)约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部网站、(略)网站、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网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略)门户网站、**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略) 2024年04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