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白羊镇人民政府持有的报废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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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市**区白羊镇人民政府持有的报废膜技术污水处理器
项目编号GR2023CQ(略)-2 转让底价 3.25万元
信息(略) 2023-10-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04-25
标的所在地区**市>市辖区>**区 资产类别设备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略),将本资产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略),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略),利益受(略)。

二、标的简况

标的描述 标的系**市**区白羊镇人民政府持有的报废膜技术污水处理器(重量约为12000kg)。
标的所在位置 **市**区白羊镇污水处理厂
转让底价(万元) 3.25万元
计量单位 kg 数 量 12000
是否存在租赁
是否存在质押
评估报告文号 **国衡咨评字[(略)
评估基准日 (略)
重要信息披露
标的(略) 蒋老师 联系电话 (略)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市**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行为批准机构**市**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评估备案机构**市**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略),其中(略)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二、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三、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略)(3)在被(略),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略)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现上述(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略),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说明显示:标的系报废的(略),若标的在(略),由受让方自行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受让方自身具备此资质的除外),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该批报废设备无购置发票等资料,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略))。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数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略),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若因受让方自身资质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处罚,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略)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略)com/News2017?id=204。

八、转让方负责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移交标的,自标的现(略),标的的看护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标的物的丢失、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受让方应在标的现场移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略)。标的移交后(略),标的在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转让方及**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标的(略),由受让方负责恢复赔偿。

十、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十一、本项目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披(略),交易结果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十二、项目备查资料:(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 0.60 万元
交纳(略)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略)**联(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略)